关于明确实物交收日期的公告 (北文商知〔2017〕004号)

2017-04-11 13:30:39 浏览: 6623 次

尊敬的会员:

为促进文化商品交易与流通,满足广大交易商会员实物交收的需求,为交易商会员提供规范、安全、高效的提货交收服务,经与指定交收仓库协商决定实物提货交收服务日为每周星期三(注:如遇节假日,提货日期须选择下一个交收日),请各经纪、交易商会员安排好相关工作:

一、实物交收日(每周星期三)

1.本中心每个交易日(9:30—15:00)均接受提货申请,当周的提货申请必须于星期一15:00前提交,迟于星期一15:00提交的则应当选择下周星期三办理交收手续。

2.每周星期三(8:30-17:30)在指定地点办理提货。

3.凡遇节假日,提货日期须选择下一个交收日。

二、提货地址

广州仓库:广州市站南路2号流花邮政大院3号楼一楼(北京中工美仓库)联系电话:020-62710311/12;传真:020-62710313
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
1、凡持有符合最少提货数量要求的,均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客户端提交申请。设置提货密码并妥善保管该密码,打印提货申请单、提货人签名、填写提货人联系电话后并传真至本中心,当周的提货申请必须于星期一15:00前提交,迟于星期一15:00提交的则应当选择下周星期三办理交收手续。

2、会员前往现场交收时务必齐备相关资料,如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提货通知单、委托书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3、每周提货申请时,逾期提交申请的该申请无效;不符合该商品最少提货数量要求的该申请无效;逾期不到现场提货交收的该申请无效。

提货专线及传真电话:020-38937465

客服电话:400-893-3999        网址:http://www.bfwszx.com
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 

     黑龙江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商品交易中心

         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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